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深圳30周年送的话费?

  再等一段时间吧,不用太着急,因为政府忙不过来

  关于向市民回馈手机话费有关问题的通告

  为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让广大深圳市民分享特区30华诞的喜悦,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由三家通信运营商开展的向市民回馈手机话费的活动,于2010年9月9日至20日进行了市民申请信息的受理工作.由于受理的市民申请信息量大,尚需要从技术层面对市民身份进行甄别,以确保话费回馈顺利进行;同时不少市民提出延长回馈话费有效期等合理化建议.为了使广大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市民都能够获得手机话费回馈,经研究决定,从10月21日至11月20日,各通信运营商将从技术上对市民所有申请信息作进一步核对确认,同时修改、实施延长话费有效期的程序等技术方案,于2010年11月20日前启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手机号码进行话费充值.

  本通告由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通告通过深圳特区报和深圳新闻网发布.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针对大家的疑问,从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三十周年向深圳市民回馈手机话费活动的通告》中获悉,此次回馈手机话费活动采用由市民以手机短信自愿发送申请,经审核直接对符合条件的深圳本地手机号码充值的方式进行操作.

  市民需于9月9日~9月20日,通过用于接受回馈话费的深圳本地手机号码,自愿编辑并发送申请回馈话费的短信,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每位满足条件的市民只能获得一次100元话费回馈,而用于接受回馈话费的手机号码必须为深圳本地号码.为保障充值成功,市民发送申请回馈话费短信后两个月内需确保该手机号码正常使用和缴费.

  10月21日前充值到手机

  记者注意到,与以往部分活动不同的是,此次手机话费回馈对象差不多包含了所有深圳人,不论是户籍居民还是非户籍居民都可领取这封“红包”,但发送短信的内容均不相同(详见:深圳赠送话费具体办法出台).

  据了解,市民发送手机短信后,将于48小时内收到回复信息“感谢您参加特区三十周年向市民回馈手机话费活动,您的申请短信已经收到”.如48小时内未收到上述信息,请重新发送申请短信.

  通知表示,市政府有关部门将统一对市民发送的申请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对经审核符合回馈话费条件的,通信运营商将于10月21日前将回馈话费自动充值到有效的手机号码.

  注意事项

  1、市民请确保输入18位身份证号码,尚未更换第二代身份证的市民可输入原有的15位身份证号码;已办理户口卡但未办理身份证的可填写居民户口卡上的“公民身份证件编号”.

  2、居住证签发日期应输入8位数字,如2010年7月31日签发的请输入“20100731”;2010年8月31日前已申请办理居住证但尚未拿到证件的,可输入居住证受理回执上的受理日期.

  3、社保电脑号应输入7位或9位数字的全部社保电脑号.

  4、市民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12345”政府公开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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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netded.com/a/jishuyingyong/2010/1022/17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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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https://www.shoujiroot.com/archives/23273.html
来源:手机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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